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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9 14:55:00

新版"营改增"税收*策发布


按照此前安排,从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5月28日,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策的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通知》还明确,前期试点的相关税收*策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对早报称,"按计划,营改增要在今年8月起覆盖全国,财*部此时作出统一规定,有利于为全国实施创造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进行了重新规定,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8月1日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据测算,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目前,中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路透分析称,《通知》是对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落实,但当时会议提及的"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此次尚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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